
1、普通高职(专科) 学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的“专转本”考试。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 的五年级在籍学 生“专转本”将由省内相关院校组织考试, 实施方案另行印 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 须参加职业适应 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 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核 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 符合报名条件且达到划定的录取 资格线上的考生,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经省教育厅审核后, 确定录取名单, 学校根据经省教 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 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 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 填写录取通知书, 加盖校章后寄发。录 取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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