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
(一)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院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在符合报考条件、达到相应专业大类省最低录取资格线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不符合我院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二)江苏省教育厅对我院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免责声明: 本网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lnckzs@126.com,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