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
1.高职具体专业可查阅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
2.报考医学类本科专业时,对高职(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具体要求:
(1)护理学:护理类(护理、助产);
(2)助产学:护理类(护理、助产);
(3)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
(4)药学:药学类(药学)和药品与医疗器械类(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
(5)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6)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类(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中医康复技术);(7)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
(8)中药学:中医药学(中药学);
(9)中医学:中医药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
(10)针灸推拿学:中医药学(针灸推拿、中医学);
(11)应用心理学:医药卫生大类专科专业均可报考。
3.2023 届高职毕业班部分二级类专业考生,所学专业与专业原人才培养方案不符的,由就读学校统一向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可按考生实际所学专业跨类进行报考。2022 级学生严格按照所学专业规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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