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我区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资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理工类:40分;
文史类:100分;
医学类:200分。
上述录取资格分数线为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宁教学〔2020〕62号)要求,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参加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不再享受照顾政策。
录取时依据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在录取资格分数线上,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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