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 学历教育
  • ABCD目标陈述法(abcd目标表述法的四个要素和意义)

    下面小编在专业知识领域多年经验为你提供的ABCD目标陈述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它类似行为目标陈述法例子的问题也可以在本站找到相关内容。

    怎样用ABCD法编写教学目标

    以研究行为目标著名的马杰(Mager)在1962年提出,一个教学目标应包括行为、条件、标准三个基本要素。在教学设计的实践中,人们认为有必要在三要素的基础上,加上教学对象的描述,于是形成ABCD教学目标编写模式。

    A——对象(Audience):教学对象

    B——行为(Behavior):通过学习后能做什么

    C——条件(Condition):上述行为发生的条件

    D——标准(Degree):合格行为的最低标准

    (1)对象的表述

    教学对象是教学目标的构成要素之一。教学目标分析与设计的工作由教师来做,但阐述的应该是学习者学习之后的结果,是学生在教师与同伴的帮助下,利用资源和工具学会了什么,默认行为主语是“学生”。 如“小学三年级上学期的学生”、“参加在职培训的人员”等。

    (2)行为的表述

    行为是教学目标中最为重要的部分。明确、具体的目标有助于教师和学生在教学/学习过程中及时了解是否达成目标,以便及时调整策略。常用的方式是用行为动词和动宾结构短语表述学习的结果。最好不用“了解”“学习”“理解”“培养”等抽象含糊的动词,而使用“解释”“说出”“给······下定义”“分析”等具体的行为动词。例如“理解课文如何围绕中心思想取材”这一目标表述比较含糊不好判断,可以改为“学生能依据课文的自然顺序列出文中记叙的主要事件,并说明它们是怎样表达中心思想的。”

    常用的编写教学目标行为动词

    (3)条件和标准的表述

    条件指的是行为产生时所需的条件,包括环境因素、人的因素、设备因素、信息因素、时间因素、问题明确性因素等。标准是行为完成质量可接受的最低衡量依据,表明了行为合格的最低标准。它们是行为目标中的可选部分,为后续判断是否达到目标提供判断依据。但是有时条件和标准很难区分,例如“3分钟之内”既可以认为是条件的描述,也可以认为是标准的描述。一般情况下教师不需要刻意区分两者。

    如何陈述课堂教学目标一一ABCD目标陈述法的应用

    陈述教学目标的目的是使教师更好地把握教学目标,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学目标,使教学目标能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很多教师受过去使用的《教学大纲》、《教师教学用书》的影响,以及不清楚教学目标的概念、理论,陈述教学目标时,常带有模糊、笼统、抽象等问题 ,使教学目标形同虚设.要使陈述的教学目标清晰、操作性强,关键要抓住陈述的中心——学习后学生的行为,并选择不同的行为动词进行表述.教学目标的陈述方式是可以选择的,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相应的教学目标内容,选择不同的陈述方式.目前国内外较流行的陈述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行为目标陈述法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杰(B.F.Mager)于1962年出版了《准备教学目标》一书,系统论述了用行为术语陈述教学目标的理论和方法.马杰认为行为目标是指用可观察和可测量的行为所陈述的目标,它应该能够说明“学生能做什么以证明他的成绩和教师怎样知道学生能做什么”.他还指出,一个好的行为目标应该包括行为的表述、行为条件的表述、行为标准的表述.据此,教学设计者在确定教学的行为目标时,应该清楚地陈述以下四项内容.

    (1)行为主体(A—audience).指的是学习者,即行为目标描述的是学生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行为.规范的行为目标如“学生建立作品集文件夹,以存放学习过程中的作品及活动记录等”,而:“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则不妥当,这样行为主体变成了教师.在表述教学目标时行为主体通常省略不写.

    (2)行为动词(B—behavior).用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分为模糊的和明确的动词,如“了解”、“熟练”、“热爱”等属于模糊动词,“写出”、“制作”、“讨论”等属于明确的动词,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列出了一些常用的行为动词,可供参考使用.但要指出的是,表述行为目标的行为动词应该是可理解的、可观察的,例如“掌握文件路径的概念”则在教学活动结束后难以评价是否掌握了,若改成“能通过给定文件找到其所在的位置”则便于确认是否达到了目标.

    在设计教学目标时,可参考课程标准提供的行为动词进行设计.描述行为的基本方法是使用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行为动词说明学习的类型,宾语则说明学习的内容.例如:“制作演示文稿:”、“说出计算机的组成”.

    (3)行为条件(C—condition).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主要说明学生在哪种情景下完成指定的学习活动.即它说明了在以后评定学生的学习结果时,应该在哪种情况下进行评定.如“在文件夹A中建立TT文件”,“用网络查找我国水资源的使用情况”等.陈述“能够操作计算机”这一教学目标时,就必须指明是“在教师指导下或者说明书指导下操作还是独立操作”这一行为条件.

    一般来说,行为产生的条件包括下列因素:①环境因素(空间、光线、温度、气候、室内或室外、安静或噪音等);②人的因素(单独进行、小组集体进行、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等);③设备因素(工具、设备、图纸、说明书、计算器等);④信息因素(资料、教科书、笔记、图表、词典等);⑤时间因素(速度、时间限制等);⑥问题明确性的因素(提供什么刺激来引起行为的产生).

    (4)表现程度(D—degree).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平,用以评价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使得学习目标具有可测定性.标准的表述一般与“好到什么程度?”、“精确度如何?”、“完成性如何?”、“在多少时间内?”、“质量要求如何?”等问题有关.例如达到“80%的正确”、“2分钟完成”等.标准的说明可以是定量的或定性的,也可以同时包含定量和定性.一般行为标准分三类:完成行为的时间限制,如“每分钟输入30个汉字”;准确性,如“操作正确率为95%”;成功特征,如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上述学习目标的表述,如果用公式表示则有:行为目标= 教学对象+教学行为+行为条件+表现程度,其中教学对象为学生,表述时常常省略.如“通过学习汉字输入法,每分钟能输入30个汉字.”就是一个行为目标的表述例子.

    用行为来描述教学目标,虽然克服了传统教学目标陈述含糊、难以操作和测评的缺点,有利于目标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和检测功能的实现,但由于它只强调学习结果的行为表现,而忽视学习者的认知和情感的变化,有可能使教学活动显得机械、呆板,难以达到真正的教学目的,而且很多心理过程无法行为化.但是如果使用表现学习者内部认知、情感变化的术语来陈述教学目标,又容易产生模糊性.为解决这一矛盾,于是有学者提出了将内部过程和外显行为结合起来描述教学目标的设想.

    二、内部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目标陈述法

    格朗伦德(N.E.Gronlund)于1978年提出了教学目标表述的内外结合观,分两步来陈述,先用描述内部过程的术语来表述一般性学习目标以反映理解、运用、分析、创造、欣赏、尊重等内在的心理变化,然后列举反映这些内在变化的例子以表述具体性目标,使内在心理变化可以观察和测量,一般用于陈述那些难以行为化的情感、能力方面的目标.这样不仅避免了认知目标或情感目标的抽象性和模糊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行为目标可能产生的机械性与表面性,所以被许多心理学家和教学设计人员所认同.

    三、表现性目标陈述法

    该方法是指明确规定学习者应参加的活动及情境, 陈述目标时只描述学习者在活动中应表现出来的行为和态度,但不提出可测量的学习结果.主要用于陈述长期才能实现的情感、能力方面的目标或无须结果化的目标,是对以上两种方法的补充.

    综上所述,马杰和格朗伦德分别从行为目标和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目标方面入手,论证了教育目标的陈述方法.在马杰看来,可观察可测量的行为目标应具备三个要素,即说明通过教学后,学生能作什么(或说什么);规定学生的行为产生的条件;规定符合要求的作业的标准.行为目标明确地使老师和学生知道,教学目标指的是什么以及如何观察和测量这种能力,它强调学习之后的行为变化和变化的条件.实际上它的一般模式就是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刺激——反应模式.它要求陈述提供什么条件(刺激)和学生能做什么(反应行为).只要将刺激和反应规定得具体,则陈述的目标也就具体了.行为目标虽然避免了用传统方法陈述目标的含糊性,但却是只强调了行为结果和注意了内在的心理过程,这将导致教师可能因此只注意学生外在行为变化而忽略了学生内在的心理能力和情感变化.格朗伦德的理论,恰是针对行为目标而提出的一种折衷的陈述目标方法.因为从教育学、心理学角度入手考察,坚持学习认知观的心理学家认为学习的实质则是内在心理变化,那教育的真正目标就不是具体行为的变化,而是内在的能力和情感的变化.于是教师在陈述教学目标时首先应明确陈述如记忆、知觉、理解、创造、欣赏、热爱、尊重等内在的心理变化.而为使这些内在的心理变化变得可以观察和测量,还需要列举出反映这些内在变化的行为样品,这样就避免了严格的行为目标只顾及具体行为变化而忽视内在心理变化的缺点,也克服了用传统方法陈述的教学目标的含糊性.但有时,人的认识和情感变化并不是参加一两次教育活动以后便能立竿见影.作为教师,也很难预期一定教育活动后学生的内在心理过程将出现什么变,这种情况在品德教育方面尤为明显.那么,教师又该如何陈述教学目标,才能克服上面两种方法的不足呢?艾斯纳“表现性目标”理论则弥补了这种不足.表现性目标要求明确规定学生应参加的活动,但不确切规定每个学生应从这些活动中习得什么.这里须着重补充说明,这种表现性目标陈述法,只能作为教学目标具体化的一种可能的补充,教师千万不能依赖,太看中这种目标,否则会导致教师在陈述目标时又回到传统的老路上去的,那将使一切使用新方法的改革徒劳无功,陈述教学目标也将大没有必要了,从而使所谓的“目标教学”徒具形式而已.了解了以上几种陈述教学目标的理论后,我们该如何去应用呢?究竟什么样的方式才能使陈述的教学目标更为合理、具体、可行呢?正如皮连生先生所谈到的,陈述得好的教学目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教学目标陈述的是学生的学习结果(包括言语信息、智慧能力、认知策略、动作技能和情感态度),教学目标不应该陈述教师做什么.第二,教学目标的陈述应力求明确、具体、可以观察和测量,尽量避免用含糊和不切实际的语言陈述目标.第三,教学目标的陈述反映学习结果的层次性、认知领域的教学目标一般应反映记忆、理解与运用(包括简单应用与综合运用).

    什么是ABCD教学法

    ABCD教学法是一种基本上反映了行为主义的观点、强调用行为术语来描述学习目标的方法。

    1、对象A(Audience)   即指需要完成行为的学生、学习者或教学对象。如上例中的“初中二年级学生”。   

    2、行为B(Behavior)  在教学目标的构成要素中,实际的行为及其结果是一个最基本的要素。它说明了学生通过学习所能够完成的特定而可观察的行为及其内容。 

    3、条件C(Conditon)  学生在证实其相应的行为及其结果时,总是在一定的情境条件下进行的,也就是说在学生证实其终点行为时,我们常提出相应的限制条件。 

    4、行为的标准D(Degree)  行为的标准是指行为完成质量的可接受的最低衡量依据。为了使教学目标具有可测量性,应该对学生行为的标准进行具体的描述。

    扩展资料:

    美国学者马杰在他的《程序教学目标的编写》中提出:学习目标应该包括行为、条件、标准三个基本要素。在学习目标的表述中首先应明确教学对象,如“小学一年级学生”、“参加在职教育技术培训的教师”,接下来要说明这些学习者通过一定的学习后,应获得怎样的能力,这种关于行为的表述是一定学习目标中最基本的成分。

    行为目标的优点是它的清晰性,它清楚地告诉教师和学生,这里所指的分析能力的含义以及如何观察和测量这种能力。因此,行为目标强调学习之后的行为变化和变化的条件。在一个好的行为目标中实际上已蕴涵了学习结果的检测方式和评价标准。

    在编写教学目标时,有学者建议在马杰的教学目标三要素基础上再增加“教学对象”这一要素,这样可以从“教学对象(audience)、行为(behaviour)、条件(condition)和标准(degree)”四个要素来说明教学目标,这一方法也被称为ABCD法。

    教学目标的主要表述方法

    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主要有三种:

    (1)认知观的表述方法。用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含糊动词。扼要地表述,便于会意和交流。但缺乏质与量的规定性。 这是我国教师常用的一种表述方法,往往使用只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含糊动词,如“懂得、理解、掌握、领会、欣赏”等等。它有利于扼要地表述教学的意图,便于会意和交流,而且情感、态度等方面的目标只能以内部心理过程的概括性的方法加以表述。但是它缺乏质与量的规定性,容易引起含糊和混乱的认识。

    (2)行为观的表述方法。用可观察、可测量的外显行为来确切地描述。“ABCD”模式为例。A.教学对象(audience),行为目标描述的是学生的行为 它强调用可观察、可测量的外显行为来确切地描述教学目标。这类方法又有不同的操作模式,下面以“ABCD”模式为例加以说明。该方法认为明确的行为目标主要包含四个要素:

    A.教学对象(audience),是指学习者,即行为的主体,行为目标描述的应是学生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行为。

    B.行为(behaviour),指学生完成的行为,是目标中最基本的成分。

    C.条件(conditions),指学生行为发生的条件,即评定学习结果的约束因素。

    D.标准(degree),指评定行为的最低依据。

    (3)内外结合法。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 这是用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描述教学目标的方法。如格朗伦德(N.E.Gronlund)于1978年在《课堂教学目标的陈述》一书中提出,先用描述内部过程的术语陈述一般教学目标,然后用可观察的学生表现使之具体化的方法。

    №6 确定目标——ABCD目标法

    在 №5中,我们研究了结构思考力的特点——论证类比,了解到结构化接收信息的原则,且在一些基本理念上达成了共识。今天,我们将学习三大阶段中的构思阶段,深入了解搭建金字塔结构的具体方法。

    结构思考力是“目标导向”的思维模式,所以要先明确目标、主题,并用有效的方法引出。具体可分为三步骤:

    第一步:确定目标,有的放矢;

    第二步:设定主题,观点明确;

    第三步:设计序言,表达吸引。

           确定目标可以让人把能量集中。无论是思考还是表达都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这样才能确定主题、搭建结构。那么,如何明确目标呢?

    首先,提前设定具体场景。

           因为同样的内容,在不同的场景下,目标可能是不同的。而场景越具体,目标和结构会越准确。

    例如,结构思考力的三次主题演讲,因对象、场景不同,所以目标不同。

    1)给客户经理做产品培训——希望大家听完后愿意销售此课程;

    2)给知名医疗公司大讲堂分享——希望大家听完后掌握结构思考力理念和方法;

    3)给深圳HR分享——希望大家听完后,给予好评并采购到企业中去。

    其次,确定对方行为目标。

           这里的目标是指经过你的表达之后,希望对方有哪些行为。而且行为应具体到可以在现场达成。比如,你找老板谈加薪,目标可能是沟通结束后老板决定给你加薪20%。

    在此,提供给大家一个工具——ABCD目标法。

    受众 Actor : 谁;

    条件Condition:在什么条件下;

    行为Behavior:完成什么任务/ 表现出什么行为;

    程度Degree:达到什么标准或水平。

    案例如下:

    例1:在理念统一的前提下,客户经理非常愿意向大家推广结构思考力课程。

    例2:在给定明确需求后,客户经理能够熟练运用所学销售技巧向大家推广结构思考力课程。

    Ps:亲爱哒、如果你看到了对自己有作用的宝贝,在经济允许的条件下,给点赏金让我乐呵乐呵吧、明天的内容更加精彩哦……

    简答题 简述abcd教学目标表述型式的要素分别是什么,并以此形式表述 排球正面

    严格意义上的教学目标,应包括行为主体(Audience)、行为动词(Behavior)、行为条件(Condition)和表现程度(Degree)四项要素(简称ABCD型式),有一套规范的叙写方式。以学习者为行为主体描述学生的行为;行为动词要选用那些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的词语;应叙写影响学生学习结果的限制条件与范围,包括允许使用的辅助手段、时间的限制、完成行为的情景等;应说明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

    免责声明: 本网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lnckzs@126.com,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