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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停考自考监所管理等专业的通知 停考专业及后续安排

    指导委员会《关于继续补充目录有关的通知》(考委〔2022〕1号)决定《清单(2021年)》中区域经济开发与等22个《继续补充目录》。此次涉及我省的监所心理健康等2个层次和区域经济开发与汉语言文学等3个层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自7月1日起,停止接受以上的新。以上中仍在的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在《海南省汇编(2021年清单版)》中涉及的不再安排。

    二、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以上的书,未取得以上书的可转入其他继续,与转入代码、名称相同的,在转入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需符合转入的。

    三、各市、县、自治县局、各根据本通知精神,妥善处理此次事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充分保障和维护的合法权益,稳妥做好过渡工作。

    附件:监所()等一览表

    海南省局

    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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