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于以上三个专业目前仍有部分在籍未毕业考生,为充分保障考生权益,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经征求相关主考院校意见,现将有关课程考试安排事项明确如下:
一、从2024年10月起,会计学(专升本,财务会计与审计方向)、法学(专升本,民商法方向)、法律事务(专科,经济法学方向)三个专业不再按原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
二、会计学(专升本,财务会计与审计方向)、法学(专升本,民商法方向)、法律事务(专科,经济法学方向)三个专业在籍未毕业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安排考试,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按照《会计学(专升本,财务会计与审计方向)等三个专业转入专业课程替换表》(见附件)中明确的替换关系进行替换。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院校要高度重视,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报考咨询服务,确保专业过渡工作平稳顺利。
会计学(专升本,财务会计与审计方向)等三个专业转入专业课程替换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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