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省内变动转考报考的,不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在报考时,可以根据本人的需要选择新的报名点报考。
二、跨省转考,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实施细则》(琼考〔2023〕1号),全国统一实行电子转考。转考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统一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转考平台进行转发和接收,不再以机要形式递送,也不接受外省转入的纸质考籍档案。
三、考生办理转考时间和要求:
(一)转出受理时间:2024年3月1日-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入省准考证等材料,到省考试局自考办申请办理转出。
(二)转入受理时间:2024年3月25-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出省准考证等材料,到省考试局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并对转入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和签字,逾期将退回转出省。
免责声明: 本网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lnckzs@126.com,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