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校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经过70年的发展,学校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占地面积共3000余亩,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现有在校学生23000余人。学校现设有民商法学院、法学院等13个学院,并设置了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统筹全校继续教育及干部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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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学考试助学实务型实验班简介
我校自学考试助学历史悠久,开展助学已有30多年,形成了专业层次齐全、教学优势突出、学习特色鲜明的自学考试助学体系,通过自学考试助学为国家培养近7万人才。
2007年,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给有进取心、有理想的同学创建一个良好的学习成才平台,在总结20多年的常规自考助学办学经验基础上,学校开始举办实务型自考助学实验班,坚持理论与实务并重,采取高配的师资力量、严格的学生管理、优化的学习模式开展自学考试助学,成效显著。实验班开设以来,学生自学考试通过率高、就业能力强,很多学生通过深造考取研究生;一部分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也有部分学生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国家公务员,有的还走上了领导岗位,由于办学质量效果良好,社会普遍反映认可度高。
实验班通过10多年的不断总结优化,逐步形成了“学历教育+实务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证书”的培养模式,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同。
三、实验班办学特色
(一)良好的学习环境——学生学习生活均在我校沙坪坝校区校内,能享有良好的学习氛围、优质的教学资源和传统的人文环境。
(二)高配的师资力量——授课教师主要为我校富有教学经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实务课程主要由法官、检察官、法院书记员、会计师、律师、人力资源总监等实务部门专家授课,实现了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针对重要的或难度较大的专业课程,除任课教师上课外,还聘请有关专业教师或研究生作学生自习课的辅导教师,及时帮助学生答疑解惑。
(三)严格的学生管理——学校实行严格教学管理制度,如违反自考学生管理制度,学校有权给予警告直至开除之处分。在具体管理上主要采取操行分制度、班主任跟班考勤制度、学生统一晚自习制度等制度;并采取奖惩结合等措施,鞭策鼓励学生积极求学,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成才氛围。
(四)优化的学习模式——所有专业均采取专科、本科连读模式。前3学年在给学生进行实务培训、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同时,专、本科学历教学计划也压缩在前3学年提前完成,给学生节约1年学历学习时间,第4学年主要组织学生到对口单位实习、开展就业相关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学生本着自愿原则选择参加和缴纳培训费。
(五)实用的资格证书培训——根据每个专业的专业和就业特点及需求,给学生开设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课程培训,为学生就业、深造打下坚实基础。
(六)良好的实务课程教学——坚持在教学安排中融入专业相关的实务课程,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开展模拟法庭、会计做账实务比赛、短视频制作等实务活动,为学生提供条件和环境,积极鼓励他们参加社会实践,第4学年根据专业及时组织他们到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国有企业、传媒公司等相应的单位实习锻炼提高。
(七)广泛的就业渠道——在向用人单位积极推荐合格毕业生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参加西南政法大学组织的学生就业双选招聘会,为学生提供就业平台和机会。
四、招生专业及办学情况
五、收费标准备注:以上各专业名满为止,满40人开班,学校有权取消开班人数不足的专业,学校也可根据报名人数调剂各专业名额。报读学生不满40人的专业,根据学生自愿选择调配专业或弃读。
(一)学历教育学费:每生每学年3700元。
(二)培训费:每生每学年7000元。培训项目:1.实务职业技能课程培训费每生每学年约3000元;2.综合素质课程培训费每生每学年约2500元;3.职业资格证书考前培训费每生每学年约1500元。学校可根据学生学习进度和教学实际有权对各培训项目或项目之间的课程和学时进行适当调整。以上三个培训项目的课程合计每学年不少于12门,平均每门课程课时培训费不超过20元/学时,合计每学年总学时不少于350学时,学生自愿参加,多开课程和学时不额外收费。
(三)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年(实验班学生学校统一提供学生宿舍)。
(四)其他费用
1.体检费:每生每人90元,由学校医院统一收取。
2.书籍资料费:每生每学年600元/年,据实结算,学生自愿购买,由学校联系书商收取。
3.保险费:每生每学年50元/年,学生自愿购买,由保险公司收取。
注:前三项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开具正式票据。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外收取任何费用,请勿上当受骗。
六、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设置
七、各专业配套培训课程、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方向
备注:1.学校对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提供相应培训或由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经国家考试并达到要求后可取得相应职业及技能资格证书;各职业资格证书的报名考试费用由学生向组织考试部门缴纳。
2. 学校在教学中可根据情况有权对培训课程、授课顺序和学时进行适当调整。
八、招生对象
(一)高中起点专/本科: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均可报名。
(二)专科起点本科: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文凭或在读本专科学生。
九、报名条件
(一)我校自学考试学生体检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执行。
(二)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需在当地专科分数线以上(英语、语文、数学优秀的根据报考专业的关联性可适当放宽)。
(三)入学者应当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按照我校专业培养计划及专业特点,法律实务书记员方向和行政管理专业要求男生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5米以上。
(五)报考专升本的学生需已取得专科文凭或在本科毕业之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六)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报名条件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视情况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非我校实验班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实验班培训项目。
(八)所有专业均要求学生入学时没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不适合入学的疾病。
十、报名与入学
(一)报名方式:来人、来电、网上均可预报名,学校审查符合报读条件后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每天8:30—18:00(周末不休),额满即止。
(三)报名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教自考招生办公室(办公大楼主楼2006室)。
(四)报名手续:学生根据本招生简章,符合条件的自愿报名,由学校寄发入学通知书,或者由报名人领取入学通知书。
报到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证明、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参加高考的证明材料),并提交其复印件各1份,居委会(村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操行证明原件。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学校不予注册。
十一、学生奖励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特设如下奖励等级及措施:
(一)学院学年奖学金(分学年评选):一等奖1000元/生;二等奖500元/生;三等奖300元/生;享受学生比例为10%。
(二)每年评优秀学生及学生干部各6%,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状。
(三)每年评选优秀毕业生6%,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状。
十二、证书颁发与待遇
我校自学考试学生采取脱产学习形式,统一参加重庆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安排的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每年两次,分别在4月、10月进行,每次可报四门课程。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发给重庆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副署主考院校印章的自考专科或者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自考本科毕业,符合各主考院校成人学位授予条件,授予主考院校成人学士学位。其中法律事务、法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的毕业证书由我校副署和授予学位。其他专业由相关主考院校副署毕业证书和授予学位。国家承认其学历,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专科及本科待遇,在教育部学信官网上可查询。可以报考研究生或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招考试及到相关用人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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