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单科有效成绩可以保留至连续的第二次考试。
在连续的2次考试中,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监会监制,中国银行业协会用印并颁发相应相应级别和类别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对取得《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多个专业类别合格成绩的,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核发中国银行业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专业人员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可在职业资格证书中签注。
银行业从业资格证考试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2个科目。在《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分设“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和“银行管理”5个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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