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要进行继续教育。按照《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十条规定:自资格证书批准日的下一年起,每个自然年为一个继续教育周期。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个周期内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通过银行业监管部门、中国银行业协会及各地银行业协(学、公)会、金融机构、经批准设立的大专院校以及其他合格教育培训机构完成的网络或面授教育培训不低于30学时;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不低于60学时。
但是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未申请取得资格证书者不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根据规定,只要考生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如若不申请证书,成绩也会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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