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从业免考资格根据目前的考试规定是长期有效的,也就是说申请免考《法律法规》科目的考生,如果第一次考试另一科未通过,之后还可以接着考,不需要重新申请免考,直到考生考过另一门科目。
一、银行从业初级免考条件: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3)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只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包括: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理财、银行管理、个人贷款)中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该专业类别的初级资格证书。
二、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免考条件解读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申请人需具有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聘书,或出具由所在单位(需具有评聘助理经济师资格的单位)用章(人力资源部人事章或公章)的证明材料(注明我单位xxx于xx年xx月评聘为助理经济师职务,特此证明),且评聘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才能选择此项免考条件,2013年12月31日之后评聘的不予认定。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需要是通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举办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获得由人事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统一印制并用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金融专业)证书的人员,才能选择此项免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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