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时间限制为资格证书核发后三年内,逾期需满足继续教育要求。每三年为一注册有效期,期满需申请延续以保持执业资格。具体而言,初始注册须在证书核发三年内完成;延续注册应于有效期满前30日申请;重新注册则待重新符合注册条件后办理
注册条件包括受聘于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初始注册材料清单如下:1)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及电子文档(含照片);2)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 如申请多专业注册,需提供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4) 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5)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6) 若证书为外省颁发,还需提交原发证省注册管理部门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确保注册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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