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阶至中级,考试科目增至三项:首先是《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检验考生将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有效融入实践的能力;其次是《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不仅要求考生深化对专业价值观、知识及方法的掌握,还强调其指导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综合素养;最后是《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侧重考察处理复杂服务情境、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能力
高级社会工作者则聚焦于单一科目《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此科目全面衡量考生在高级阶段对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伦理规范的坚守,对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及技巧的精通程度,以及灵活应用政策法规,在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督导及研究等多方面展现出的综合能力。这一系列考试设计,旨在逐级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确保服务质量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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