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若还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则可申请《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的免试资格:一,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被评聘为助理经济师(金融方向)职务;二,成功通过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初级资格(金融方向)证书;三,通过考试并持有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
所有报名者均需郑重声明并承诺,个人完全满足所有报名条件,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无误、全面完整且有效。一旦发现任何信息与事实不符,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保留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既往成绩的权利,确保考试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免责声明: 本网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lnckzs@126.com,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